2007年12月2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两集《霍元甲》 十万“观赏费”
小老板津津有味看完后发现财物被盗
程鑫 王芳

  本报讯 因为急着回家看电视连续剧《霍元甲》,18日晚上,家住宁波周宿渡的陈某将电动车停在家门口,来不及把放在电动车后备箱里的货款拿出来就跑进房间看电视。2个小时后,等他开门取货款时,这才发现电动车已被偷走,放在电动车后备箱里的10余万元财物被盗。
  18日晚上10点多钟,一名陈姓男子急匆匆跑到白鹤公安派出所报案:“我的电动车被偷,后备箱里放有10余万元财物。”陈某一边向民警介绍事件经过,一边捶打着自己的脑袋,不停地摇头叹气。原来,陈某是江东蔬菜批发市场的经营户,每天都要收近10万元的货款。当晚8点多钟,他收拾好摊位,像往常一样将所有的货款等财物放在电动车后备箱里,然后骑车匆匆赶回家。因为他要去看正在热播的电视连续剧《霍元甲》。而这天等他看完两集电视剧后,他才想起当天的货款还放在电动车后备箱里……陈某伤心地说,后备箱里除了近10万元货款外,还有银行卡等其他财物,总价值有10余万元。
  (程鑫 王芳)